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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校和谐管理的核心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07-3-23 22:15:27
2006年11月20日,国务委员陈至立在全国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要“加强学校管理,共建和谐校园”。构建和谐学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属性及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谐学校主要是指以和谐共济、内和外顺、协调发展为核心的一种教育模式,是以学校为纽带的各种教育要素的全面、协调、整体优化的育人氛围,是以学生、教师、学校发展为宗旨的整体效应。和谐的学校要依靠和谐的管理。 

和谐管理试图解决的是不同的人的不确定性和物要素的优化同时成为需要处置的变量的管理现实。和谐管理是围绕如何构造人力主导型的创新思维模式,其目标是达到中国文化中的“无为而治”的管理效果。它是以人为“起点”,同时也是以人为“归宿”的。所以,我们在管理过程中做到尊重、理解、赏识、激励广大教师,使他们在融融情感氛围中不断的自我发展、自我管理、自我超越,从而促进学校的发展。教师,是学校和谐管理的核心。 

一、营造尊重教师的氛围 

尊重教师是学校和谐管理的最基本要求,是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的重要保证。尊重教师的基础是相信教师,相信教师的潜能。营造尊重教师的氛围,就是要落实自主权,尊重教师的劳动成果,让教师有自主的时空。 

1、关注教师对人格尊重的需求,给教师的心理以平等感。教师知识素养较高,人格尊重不会因为条件的变化而被削弱。要尽量满足教师对人格尊重的需求,给教师工作环境和心理空间上一定的“自由度”。在工作部署上要讲出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让教师去理解,使其内心有认同感,变“让我做”为“我要做”,不能用冷僻生硬的语气去命令教师,否则,在教师心中会产生抵触情绪,使工作环境变得压抑。在工作落实检查中,也要注意方法,要从关心的角度去了解,不能讽刺、挖苦、训斥教师。在总结工作成绩上,要多看优点,大力表扬宣传,对于缺点和不足要给予理解,帮助找出错误的原因,耐心给予指导。学校管理者要把教师当作服务的对象,将自己置于教师完全平等的位置上,才能拉近与教师的距离,才能赢得教师的尊重。 

2、关注教师对平等竞争的需求,给教师的心理以公平感。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比较心理,所以教师之间很可能因比较而产生嫉妒心理,从而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比较产生竞争,其中良性竞争有利于个体不断发展,也利于组织不断进步。学校管理者必须鼓励良性竞争,为学校发展和教师进步服务。同时学校管理者必须避免恶性竞争,特别竞争所产生敌对结果,使得组织资源内耗,不利于组织和个体的发展。在实践过程中,应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主的奖教奖学透明化管理,工作面前人人平等。职位不同,地位平等;能力不同,权利平等;用人、评优、奖惩等,体现“人人平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对学校的工作管理既要看结果,又要看过程。在学校内部形成心平气顺,有序竞争,各得其所的局面。 

3、关注教师对人际沟通的需求,给教师的心理以舒适感。由于教师都有社交的需要,而通过人际沟通达到情感的交流,是影响教师工作情绪和结果的重要因素之一。“感人心者,莫先乎情”。学校管理者与教师之间经常遇到“情”与“理”的矛盾,要力求事事处处以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为前提,力求晓之以理要透彻,动之以情要真诚,真正达到情理交融。对教师多一点认可、赞誉、勉励,多一个点头、微笑、问候,让他们感到安慰、满足、成功,增强教师对学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另外,教师之间的沟通也很重要,让教师相互了解,有利于消除教师因工作性质不同而产生的误解和隔膜。所以,学校管理者要努力营造一个学校关心教师、教师支持领导、教师之间互相欣赏的融洽环境。 

4、关注教师对参政议政的需求,给教师以一种主人翁责任感。和谐管理的核心是发扬民主,让师生感受到自己是学校的主人,从而激发其对工作、学习、学校的热情,使其更好地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如果一味地依靠强制约束,只能使教师消极地接受管理,对于提高管理效能很难奏效。所以,学校管理者要坚持让教师参与管理,给教师对学校共同愿景的认同机会。通过教代会、E-MAIL、短信、沙龙、座谈等形式,认真倾听每一位教师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主动地改进工作,并及时与教师沟通交流,以达成共识,互相理解。每位教师都可以对学校工作提出自己的看法,每位教师都有权利参政议政。学校管理者始终把教职工视为学校的主人,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意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建设正确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人的社会行为是通过评价的反馈不断调整的,像社会的其他活动一样,教师的专业发展也需要由制度来保障,教育评价就是这样的一种重要制度,评价是推动或者制约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措施,它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指挥棒。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学校发展的兴奋剂,建设激励教师的和谐的评价机制,激励他们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是学校和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过去,学校管理者对教师的评价虽然兼顾德、能、勤、绩几个方面,但最注重的往往是学生的考试成绩,将其作为重要的评价分值给教师排队,分出若干等级,进而与升职、晋级、加薪、奖金、评优等挂钩。于是,“优胜劣汰,奖优罚劣”、“能者上,劣者下”、“末位淘汰”等考评导向也随之应运而生。这样的评价,在一定的程度上对学校的管理和教师的专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同时也给师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产生了很多负面效应:教师之间在知识、技能上相互保留,心态上勾心斗角;对学校评价产生恐惧感,害怕因评价不高而评不了优,晋不了级,在众人面前抬不起头;教师排斥学校评价,形成与评价者对立的情绪;部分教师因评价结果不理想而情绪低落,失去了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末位淘汰”等企业化管理方法在教育领域的应用,缺乏可操作性和相应的法律依据。 

教师的专业发展显现出阶段性,不同阶段教师成长水平不同,因此专业发展的内容与目标也就不同,为此就必须建立不同的评价准则和评价标准。教师评价,从目的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奖惩性教师评价,二是发展性教师评价。以推动教师专业发展为目的的教师评价,必须是发展性教师评价。 

发展性教师评价以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为最终目的,它是一种双向的教师评价过程,建立在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和谐的气氛贯穿评价过程的始终。发展性教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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